姓名:曾祥倚
来自:120.192.211.2**
[NO.97] 发表于:2018-01-08 15:41:02
局长同志:
您好!
我市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否支持2011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经纳入城市规划,且享有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和医保政策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适用《国有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条例》的文件精神,谢谢!

管理员回复:
曾祥倚同志:
您好!
来信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实施城市规划,可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目前我市执行的是《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7-1号)。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3350



市国土资源局


姓名:王女士
来自:175.154.125.**
[NO.96] 发表于:2018-01-04 22:36:09
尊敬的领导,您好!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根据国家《2012年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已经正式改名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这两个专业。所以您们下次招聘<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时,是否可以加上<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这两个专业。

管理员回复:
王女士: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提出的“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这两个专业为“地理科学类”学科门类下的具体专业。根据《2012年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可与“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部分)”专业进行对应参照。我局在以后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若需要招录该专业人才,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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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

姓名:王伶俐
来自:218.77.94.1**
[NO.95] 发表于:2017-12-27 13:17:07
您好,我是达州市双龙镇石门村村民,因在殡仪馆污染范围类说要拆迁,因在05为了买社保把户口迁移挂户到镇上,一直住在村上,也是唯一的住房,土地也一直是承包在耕种,这种情况对人员怎么安置,对住房怎么赔偿的。

管理员回复:
王伶俐你好:
你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职责范围之内,建议你向通川区征拆办了解。感谢你对国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姓名:沈先生
来自:121.228.192.**
[NO.94] 发表于:2017-12-14 09:57:44
局长 管理员同志你好!
请问西外“尚品花园2号楼”分户不动产权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下来,非常感谢!

管理员回复:
沈先生:你好!你询问的西外尚品花园2号楼分户不动产权证什么时候办理下来?经查实,该2号楼办理不动产证目前正在房管局递交申请材料,待出具房屋转移告知单后,我中心将衔接办理事宜。回复人: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迎春 08182181559

姓名:袁永龙
来自:171.91.97.2**
[NO.93] 发表于:2017-11-21 19:44:30
麻烦请公布一下天恒花园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我没在你们的网站上找到。

管理员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我中心法规科负责人吴光清及时与您取得了电话联系,了解到您是在www.scdzjs.gov.cn网站上未查看到天恒花园III期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信息,现在回复如下:

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没有在任何网站上公布权利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的登记发证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应该在项目地、售楼部或相关网站公示出该项目五类证(包含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复印件,具体事宜请与开发商联系。

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二款“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规定,按照《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提供相关材料,你们可以到本中心依法查询天恒III期的《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情况。

感谢留言!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吴光清

电话:0818-2181559


姓名:陈曼
来自:124.116.240.**
[NO.92] 发表于:2017-11-18 08:19:35
尊敬的局长您好!我是家住于万源市白沙镇第二人民医院家属楼四号楼的一名住户。我们顶楼的住户打着修隔热层的名字自建楼层,完全不顾楼下所有住户的反对以及大家的安全。我们打过多次电话,当地政府只是派人察看,并未真正处理。希望局长能帮助我们维权,使楼下住户居住安全得到保障!

管理员回复:
陈曼 :
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职责范围内,建议你向万源市住建部门反映,感谢你对国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王胜伟

姓名:何以敏
来自:220.248.157.**
[NO.91] 发表于:2017-11-12 17:30:36
申 请 书
申请事项:
1、请求复印通川区国土局提出的书面答复、他们作出判定的证据、依据和房屋赔偿信息等有关材料。
2、请求公开并复印相关的征地信息、补偿标准和相关文件等资料。
3、请求当面且公开进行行政复议审理。
申请理由:行政复议作为一项准司法行为,应当体现公开、公正、参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申请。

管理员回复:
何以敏等人因对365体育投注365bet通川分局在环城路实施拆迁安置补偿时,将位于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山桥村四组的房屋计算给向守明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我局于2017年11月17日对此案审理结束。根据申请人何以敏的《申请书》的要求,答复如下:

1、申请人要求复印通川国土局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判定的证据、依据和房屋赔偿信息等有关材料及相关的征地信息、补偿标准,法规监察科已在2017年11月17日电话和短信通知何以敏于2017年11月20日到365体育投注365bet法规监察科201办公室领取《365体育投注365bet通川分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通川区分局所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文件。

2、对于申请人要求公开进行行政复议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法规监察科在办理此件行政复议案时,因为案件涉及申请人和第三人的切身利益,为查清事实,多次对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组织调查、核实证据,现已审理终结。故对申请人何以敏要求公开进行行政复议审理的要求不予支持。

答复人:法规监察科 聂小娟

2017年11月17日


姓名:覃海军
来自:171.212.2.1**
[NO.90] 发表于:2017-11-07 15:59:02
你好:局长,我家位于复兴镇两路口村四组,现在就老房原址重建需要什么手续,望回复。

管理员回复:
覃海军同志:

来件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现将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你咨询的复兴镇两路口村改建住房需要如下手续,一、到当地建设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二、将建设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原件及本人申请、需改建的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和档案、改建房屋申请人口的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需本村本组户口)等资料到当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三、将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拿到当地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改建住房。具体事宜请到当地建设部门及国土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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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联系人:陈齐川,联系电话:2124906)

姓名:李依兰
来自:112.96.115.1**
[NO.89] 发表于:2017-10-28 12:13:19
局长您好,在达川区麻柳镇7.9.10.5.4.8.村修养猪场,他们现在要占这几村田,专门为养猪场修—条公路,占用田30多亩,他是步步为营,以前修在9村,没有说占这几村的田,老百姓大多数不同意,没签名就动工。政务压村,村压主,谁挡就抓。这几村他占用八百多亩。修了又不能返这根,老百姓怎么种田。去年改田,今年又修养猪场。不是浪费国家资源吗?

管理员回复:
李依兰:
你好! 你在网上反映麻柳镇修建养猪场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麻柳镇修建的养猪场,实际上是四川省丽天牧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6月经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备案。目前,该项目正按设施农用地有关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最后,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谢谢!



姓名:胡小强
来自:36.102.236.**
[NO.88] 发表于:2017-10-28 00:08:50
局长您好,我于2013年在西外尚品花园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当时开发商承诺次年即办理房产证,结果拖到现在,都以各种理由推诿,我想请问一下您,类似情况政府部门可否采取某些办法约束开发商履行责任,这都是我们老百姓毕生积蓄买的房子,开发商以无赖的态度,我们老百姓只能指望政府为我们讨回公道了

管理员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现在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情况,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规定,我们无权也不能强制性要求开发商或业主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如果认为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侵犯了你们业主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和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感谢留言!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吴光清

电话:0818-218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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