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征收、收购、储备及土地利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达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二)承担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报批前期工作及批后入库储备。
(三)按照规定对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它增量土地,适时进行收回收购储备,组织收购储备土地的价格测算、成本核算和平衡工作。
(四)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承担项目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和资金支付工作。
(五)负责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利用工作。
(六)负责编制储备土地运行方案,承担储备土地出让前的相关工作。
(七)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配合,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八)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