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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志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11 09:59:22 点击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志清 因保管不善,将达地房权字第(00552)、达州市国用(2013)号第1169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志清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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