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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慧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1 15:22:16 点击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慧 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国用(2010)第04197号、房权证号:达州市0005790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慧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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