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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5 14:32:09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工作,及时消除(脱离)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安置项目任务的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9号)相关要求,结合市委政府《关于2017年全市九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秦巴山区,属地质灾害多发、频发、易发地区。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大力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安置等(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及时消除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目前我市(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普遍存在进度滞后、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问题,远未达到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十分必要而紧迫。

二、总体思路

坚持综合统筹,高效推进的原则,加强与财政、审计、发改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推进(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工作合力,全面提高(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三、整体目标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全市已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防治,组织开展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附件)。

(二)实施200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通过科学规划、科学选址、科学评估,确保搬迁安置新址的安全,使搬迁农户真正能够搬得出、住得稳,生命和财产安全都能得到保障(附件)。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项目人员、责任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工作安排,落实好项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及时建立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工作台账,责任领导要做好项目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沟通,具体责任人要做好项目现场管理、按时、准确向市局报送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等民生工程项目进展

(二)明确项目任务、进度。要按照省厅要求,尽早启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将项目任务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上、落实到具体搬迁户上。一是治理工程项目,务必于3月底前向市局推荐本辖区内拟开展治理的隐患点(要求推荐的治理点数和下达的任务数比例不低于2:1),报市局进行立项入库后勘察治理,5月底前完成勘查和施工图设计工作,7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10月底前竣工并收集资料准备项目验收;二是避险搬迁安置项目,3月底前务必完成搬迁户的前期调查摸底并签订责任书,4月中旬完成避险搬迁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查,5月必须全面开展避险搬迁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任务并收集资料准备项目验收。

(三)明确项目实施程序、要求。要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480号)和《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细则》(达市国土资发〔201594号)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实施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按时完成2017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等民生工程项目任务。

(四)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到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属于救灾资金,是专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一是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二是要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按程序按规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其中治理工程进度款必须拨付到建设单位账户,避险搬迁补助资金必须拨付到搬迁户个人账户,严禁无故拖欠工程进度款,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部门要牵头揽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突出问题应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人跟踪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推进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工作,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环境管理业务工作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32号)、《365体育投注365bet、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82号)、《365体育投注365bet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细则>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94号)、《365体育投注365bet、财政局、审计局关于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经费的通知》(达市国土资〔2015120号)等相关规定,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从制度上严格项目监管、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标准。

(三)强化技术支持。地质环境管理类项目管理专业性较强,各地从事地质环境管理类)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既要深刻领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也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各地要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充分利用四川煤田地质局137地质队和四川核工业地质局283大队驻达的优势,争取技术支持。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市局将报请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各地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推诿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务必确保(地质环境管理类)民生工程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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