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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达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29 点击数: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制定了《达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达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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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6

 


达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会议精神,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依据四川省规划调整下达的规划目标、我市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保我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耕地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

(二)节约集约用地。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盘活存量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坚持可持续利用。坚持土地开发、利用、整理和保护相结合,科学安排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确保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稳定增长,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强化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四川省和达州市区域发展战略,统筹推进耕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探索多规合一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开展规划中期评估,认真总结和评价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全面评价规划实施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下一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的规划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市、县规划中期评估要以2013年为评估基准年,以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开展(规划中期评估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

市级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结合达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重点分析十三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保护和资源保障的影响,为省级规划下达科学合理的规划指标提供依据。

各县(区、市)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201325号)的要求,同步开展县级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研究和分析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摸清现状、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为市级规划下达科学合理的规划指标提供依据。

(二)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的统一安排,此次规划调整完善由省国土资源厅将对各市州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目标进行调整,其他规划目标不做硬性规定。市、县两级要认真开展二次土地调查新增耕地认定工作,收集整理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及布局,为积极争取上级在调整规划指标时倾斜提供依据。

对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市级规划将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结合实际调整县级规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对于建设用地的调整,市级规划将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规模,以各县(市、区)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调整全市各地建设用地规模。

(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是合理布局基本农田。结合省上下达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照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依据二次土地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地力等级评定成果,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做适当调整。各县(市、区)要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重点梳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实地核查,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二是合理布局新增建设用地。以达州市及各县(市、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在对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合理布局新增建设用地。一是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加强与城镇规划相衔接,以布局优化为主,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和重点小城镇必要的建设用地,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二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发展用地,结合农村土地整治,优化新农村建设布局,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适度集中,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三是依据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合理调产业用地结构,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新兴产业和生态保护等重点项目用地。

(四)统筹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以规划调整完善为前提,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编制保护图册,严格监督管理,并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在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要由农业、林业、水利、环保、旅游、风景名胜区等部门通力协作,在保障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前提下,将达州市在规划期内作为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禁止建设的区域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地管控。

城市开发边界线划定要与城市规划充分衔接,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结合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充分利用现行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促进城镇化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道路。

三线划定过程中要做到经济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多规合一,做到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主导,相关规划同步跟进。

(五)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划数据库的建库要求,以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为基础,同步更新市、县、乡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用途层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层,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等重要规划指标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现势性。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53月底前,制定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市、县、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54-5月底,全面开展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调整完善前期研究工作。20155月底前,开展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调研,加强与省厅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省厅在规划指标安排上给予支持。

第二阶段:规划调整完善阶段。20156月底前,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研究制定形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厅批准。20157月底前,在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市级方案后,全面开展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51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成果验收报备阶段。201512月底前,将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审批。2016年上半年,完成市、县、乡土地规划数据库更新工作,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达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调整成果等进行审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规划耕保科、地籍科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资料、指导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做好规划调整的协调论证等。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规划耕保科,负责规划调整完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强化沟通协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地要将其作为2015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专人负责,倒排工期,扎实有序推进。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协调,力争上级部门在分解下达规划指标时向我市倾斜;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农业、水利、交通、林业、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同时,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各科、股(室)要做好衔接,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财政申请解决,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经费由县级土资源部门向县级财政申请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2015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已纳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足额落实项目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促指导

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制度,从20153月起,每月末各县(市、区)按时上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展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将定期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察指导,及时通报各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将其纳入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并逗硬奖惩。

 

附件:1.达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

评估资料清单

      2.达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达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资料清单

 

1、达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2006—2014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下达及使用明细表。(国土)

2、达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2006—2014年国土资源局工作总结。(国土)

3、达州市统计年鉴(2006-2014年)(纸质);(统计)

4、“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交通、能源、水利、旅游等重点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选址、建设规模、用地情况,位置图)。(交通、水利、旅游、发改、经信)

5、达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历年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台帐(2006-2014年)(Excel格式)。(国土)

6、截止2014年末,达州市及各县(市、区)已纳入耕地占补平衡数据库中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数量。(国土)

7、达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国土)

8、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县级汇总表)。(国土)

9、各县(市、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国土)

10、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所辖县(市、区)城镇规划(最新)。(住建、规划)

11、分县(市、区)2006-2014年分年用地审批情况一览图(提供历年征地范围线的矢量图)。(国土)

12、市、县级规划调整资料(提供本轮规划实施以来的调规台账及调规范围线的矢量图)。(国土)


附件2

达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局:规划调整完善具体工作实施主体,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推动和实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2、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关资料,加强规划衔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落实。

3、财政局:负责调整完善工作专项经费的保障。

4、城乡规划局:负责研究城市发展方向、明确近期建设规模,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完成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

5、统计局:负责提供达州市2006-2014年统计年鉴,并根据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际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统计数据。

6、交通局:负责提供规划期内重点建设交通项目的清单及用地布局和用地规模。

7、水务局:负责提供规划期内重点建设水利项目的清单及用地布局和用地规模,并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8、农业局:负责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耕地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提供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力评价等资料。

9、林业局:负责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退耕还林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提供退耕还林等相关资料。

10、环保局:负责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11、旅游局:负责提供规划期内重点建设的旅游项目的清单及用地布局和用地规模。

12、经信委:负责提供园区及开发区规划,提供至2020年的规模范围。

13、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配合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提供规划调整完善所需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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